市城管局精管善治 让户外广告成为亮丽风景线

2024-03-11 17:44:40 作者: 展览展具

  近年来,市城管局在尊重历史背景和文化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上,遵循“减量、提档、规范、美观、安全”原则,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布局、提升档次、精细管理”要求,开展户外广告设备审批和店招标牌备案设置管理,有计划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专项整治,优化城市容貌,实现城市立面协调美观、特色鲜明。

  据了解,为规范和加强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,我市于2016年完成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任务,2017年、2018年全面落实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。户外广告设备专项规划颁布实施后,市城管局以规划为依据,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设备专项规划进行审批和备案,凡不符合规划的,一律不予审批和备案。

  在广泛征求意见、多方调研论证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,2020年2月1日,《徐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施行。《办法》的施行,对逐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上的水准,塑造和巩固良好的城市形象,优化营商环境,加快建设高品质、有活力的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具备极其重大意义。

  “规划设置理念要与徐州生态山水环境相协调,与历史人文特色相协调,与徐州市城市总体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,并结合区域风貌提升广告品质品位。”市城管局有关负责的人介绍,下一步,市城管局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,在户外广告设备设置和管理上体现科学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,严格落实条例、技术规范、管理办法和户外广告设备专项规划,积极地推进公益广告与新型媒体广告设备融合比例。

  为加强市区地面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管理,根据《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徐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》和《徐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备专项规划(2016-2030)》要求,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,市城管局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备(政府投资建设用于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除外)专项整治。整治内容有未经行政部门许可,经营人擅自在地面上设置的各种立杆式户外广告、底座式户外广告、大型落地户外广告、扎地式户外广告(包括导示牌)、栅栏上户外广告、围挡户外广告设备、居民小区门口及加油站设置非自身宣传的户外广告设备等,以及经行政许可后,逾期未续办行政许可手续的各类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备。通过实施拆除、完善手续等举措分步骤、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。

  “按照计划2019年达成目标总量的20%,2020年完成50%,2021年完成30%,目前按照计划正在推进。”市城管局有关负责的人介绍,为优化营商环境,逐步提升企业宣传品质,合理规划利用城市户外广告空间资源,亮化美化城市,市城管局自2019年起利用3年时间完成市区墙体广告提档升级工作。重点对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两侧,商业市场、广场、公园、旅游景点周边陈旧、破损、档次低、未亮化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墙体广告进行整治改造、提档升级,利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光源、新创意,将老式外打光墙体灯箱升级为高清软膜、内设LED发光片的新式广告媒体。通过提档升级使商业综合体和大型商业圈商业氛围有了质的飞跃,同时推动了夜间经济的繁荣发展,为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奠定基础。

  随着徐州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,户外广告慢慢的受到商家的重视和亲睐,户外广告的类型多种多样,数量呈现出较强的增长势头,传统广告形式已不足以满足行业发展需求。根据区域特点,市城管局在重点地区、特域鼓励广告形式创新设计,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,设置多样化的户外广告设备和店招标牌,如激光投影广告、LED电子显示屏广告、激光水幕广告、3D广告等。强化户外广告设置的整体效果,营造高品质、高品位的商业氛围,提升户外广告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。

  在服从城市总体设计要求前提下,市城管局依照《徐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备专项规划》,紧扣区域功能定位,考虑户外广告媒体特征,合理地布局,类型控制,分区设置,实现“规划布局合理、监督管理规范、设计建设精美、特色品位彰显”的目标,促进城市容貌提升。

  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条例以城市公共空间治理行动为契机,重拳出击,广泛开展整治活动宣传,加强与设施产权人沟通,明确必要性和重要性,有计划地开展了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专项整治行动,做到文明、依法整治。凡不符合规划的,一律不予审批,对擅自设置、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,依法进行查处。

  着力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、精细化、规范化。同时对整治工作经常进行“回头看”,防止问题出现反弹,对仍未整改及易“回潮”问题,制订针对性方案,集中力量逐一解决。逐步加强巡查与督查,完善管理制度、严格管理程序,落实执法责任、建立巡查档案,鼓励群众举报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,落实长效监管措施,使户外广告成为亮化美化市容市貌的亮丽风景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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